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3日晚间,鸿路钢构发布公告称,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,也无逾期担保、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。
(文章来源:证券日报)
杜德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